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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1日  

1.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是什么?我为什么要参加?参加这个保险有什么好处?

答: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是市政府对本市居民(包括大中专学生)的一项福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就相当于在大学期间有了医疗保障,就医能够享受到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

1)门诊:成功参保缴费的学生,可在广州市选定“一大一小”医院作为其门诊就诊的定点医院,在“小点”就医发生的医保范围药费80%由医保支付,经转诊后在选定的“大点”就医发生的医保范围药费50%由医保支付。

2)住院: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卡(或社保卡)直接到广州市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办理手续,即可享受医保基金85%(一级医院)至65%(三级医院)的支付比例。外出实习或寒暑假期间在实习地、原户籍所在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急诊费用,按相关政策到医保局报销。

试想,您每天只需花很少的钱(如2017年度个人缴费182元,182/365=0.499元),就能够让自己获得一年的切实的医疗保障,何乐而不为呢?

2.哪些大中专学生应该参加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

答:属于以下范围的大中专学生都应参加。

(一)在广州市内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就读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二)在广州市内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

港、澳、台、华侨、外籍学生只要属于以上范围也可以参加。

3.大中专学生该怎样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答:每年9月,门诊部医保办会根据学生处提供的新生名单为新生办理参保登记,所有新生需填写“委托银行自动划账缴纳社会保险费授权书”,并将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写上联系电话和学号)交到门诊部医保办,由医保办统一为其办理手续;

非新生续保于每年9月至12月自行登录数字广外的支付平台支付医保费,成功支付后由医保办统一办理续保手续。

 

4.参保学生个人需缴纳多少费用?如何缴费?

答:学生个人缴纳的费用为缴费基数(广州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数)的0.5%,政府补贴1.2%(具体缴费标准见相关文件,2017年度为182元,政府资助436元)。

学生个人缴纳的医保费由学校统一代收代缴,新生通过中国银行卡代扣,非新生自行登录数字广外的支付平台支付。

5.参加医保后,学生会有什么凭证?

答:参加医保后,每位学生都会有一张社保卡/医保卡。社保卡/医保卡是学生就医和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由学校代为领取统一发放。入学前曾在广州市参保的学生用回原卡。

领卡后要认真核对社保卡/医保卡上的姓名和登记号(即身份证号),如发现有误,请将错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交到门诊部医保办,将尽快为您重制正确的医保卡。

该卡兼具普通储蓄卡金融功能。

6.我的医保卡不见了怎么办?

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到相应医保服务银行广州市内相应协议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社保卡挂失、补卡等相关业务,可到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服务网点办理(详情可查询社保卡服务网站http://card.gz.gov.cn,或参阅《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

社保卡或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7.参保学生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限额是多少?

答:参保缴费后,参保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住院、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指定单病种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

可以说,学生缴费低,但报销限额不低,超过缴费的1000倍。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可累计报销的最高限额,为缴费基数的6倍。2015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约为18.28万元。如果进入新的医保年度,该限额重新累计。

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即当年的 11至当年的 1231)为保险年度。

8.参保学生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答: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入学当年在 1220日前 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当年9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即20159月开始,新生缴纳一年的费用可以享受16个月的待遇。)

9.医疗费用报销会不会很麻烦?怎样报销?

答:不会,很方便。参保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的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记账报销,不能报销的才由学生现金支付。正常情况下,具体报销金额定点医疗机构都会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准确算出,不用个人操心。

在校门诊部看普通门急诊发生的在医保规定范围内的药费,由医保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医保范围内的治疗检查等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但可由门诊部给予50%报销)。

10.参保学生患病可以到哪些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需带什么资料呢?

答:参保学生患病需门诊就医的可以到其选定的“一大一小”定点医院及广州市医保局指定专科医院就诊;住院的可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须带上本人社保卡/医保卡及身份证。

学生一般选定校门诊部作为其门诊定点医院。如病情需要转诊到外院,由医生在医保系统进行转诊,到其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或指定专科医院就诊专科发生的费用直接按医保结算,无需回校报销。

住院不需转诊,直接凭社保卡/医保卡和身份证到市内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特别提醒:在未出示有效就医凭证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学生自行承担。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学生亲属应当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为其补办示证手续。社保卡/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11.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寒暑假期间在户籍所在地医院住院了,怎样报销?

自出院后6个月内携带以下资料到广州市医保局白云分局报销:发票原件;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原件;就医医院盖章的诊断证明材料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或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院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其他(情况说明、实习证明、寒暑假没留校证明)。

12.毕业后我的医保怎么办?

每年6月至7月,医保办会为毕业生办理暂停参保手续,学生的医保待遇可享受到当年的 12 31 。停保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可以参加相应的医保。

 

13.哪些渠道可以了解到医保知识?

有关医保政策及就医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

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www.gzlss.gov.cn

广州医保管理网:www.gzyb.net

亲临市医保局直属分局或校门诊部医保办(电话:北校86253914,南校3932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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