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7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7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19号)相关规定,2017年度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182元/人。在校新生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前
参保2017年度并缴费到账的,从
2016
年
9
月
1
日起
享受医保待遇。
2017年度研究生新生参保保缴费方法如下:
一、资料递交:以班级或学院为单位交至门诊部医保办。可于体检时交到门诊部:南校区211室,北校区313室,或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
至
9
月
30
日
提交:南校区:周三、周五,北校区:周一、周二、周四。
1.参保学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写上联系电话);
2.已参其他医保不需参加学生医保学生提交:不参保承诺书(模板见附件)(请各学院将该部分学生名单电子版于
2016年9月12日
前发到李玲的校内邮箱201220145@oamail.gdufs.edu.cn);
3.所有新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2015版)》1份(填写范例见附件)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长城校园借记IC卡签收回执》。
二、缴费方式:统一委托中国银行于2016年9月13日后从其缴交学费的中行卡中划扣。请各学院、辅导员老师通知学生,务必于
2016年9月12日
前
补足余额至缴纳学费的中国银行账户。银行划扣不成功的,可于
9
月
19
日
至
10
月
15
日
期间登陆校园网支付平台支付医保费。
为不影响学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请督促学生尽早缴费。
特此通知。
附件:
1.穗府办〔2014〕47号文
2.穗人社发〔2016〕19号文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委托扣款授权书(2015版)》填写范例
4.不参保承诺书
校门诊部医保办
2016
年08月29日
医保办办公时间:北校:周一、二、四 8:30-12:00 14:00-17:10
南校:周三、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医保办联系电话:86253914 39328991 1360004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