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费报销时间
   
 
 
1、南校区原则上定为每个月第二、四周的周三上午,具体日期安排为:
  
 
 
 
  2017
  年
  3
  月
  8
  日
 、22日;4月12、26日;
 
  5
  月
  10
  日
 、24日;
 
  6
  月
  7
  日
 、21日;
 
  7
  月
  5
  日
 。
     
 
报销时间:9:00—12:00。
  
 
2、北校区为每周的星期二全天(节假日除外)。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报销,以临时通知为准。
  
 
报销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医药费报销所需资料
   
 
门诊:学校病历(须有校门诊部医生同意外诊的签字)、就诊医院的病历、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发票(收据);
  
 
住院:学校病历、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结算总清单、发票(收据)。
  
 
三、注意事项
   
 
1、公费医疗人员需到校外定点医院就医,必须先到校门诊部转诊后方可报销;
   
 
2、医药费报销(包括门诊和住院)必需携带“医药费用明细清单”方可报销;
  
 
3、南校区医药费报销调整为每个月的第二、第四周的周三上午(9:00—12:00)。
  
 
四、医保咨询时间
   
 
北校:周一、周二、周四;电话:86253914(2574)
   
 
南校:周三、周五;      电话:39328991(8991)
   
 
                       手机:13600049933
   
 
   
 
PS:本通知医药费报销不适用医保学生,学生就诊时使用医保卡进行医保结算即可。
  
 
  
 
  
 
校门诊部医保办
  
 
     
  
   2017
   年
   0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