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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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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2017年2月—2017年7月)公费医疗人员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
2017年02月27日  

一、医药费报销时间

1、南校区原则上定为每个月第二、四周的周三上午,具体日期安排为:

2017 3 8 22日;41226日; 5 10 24日; 6 7 21日; 7 5   

报销时间:9:00—12:00

2、北校区为每周的星期二全天(节假日除外)。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报销,以临时通知为准。

报销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医药费报销所需资料

门诊:学校病历(须有校门诊部医生同意外诊的签字)、就诊医院的病历、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发票(收据);

住院:学校病历、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结算总清单、发票(收据)。

三、注意事项

1、公费医疗人员需到校外定点医院就医,必须先到校门诊部转诊后方可报销;

2、医药费报销(包括门诊和住院)必需携带医药费用明细清单方可报销;

3、南校区医药费报销调整为每个月的第二、第四周的周三上午(900—12:00)。

四、医保咨询时间

北校:周一、周二、周四;电话:862539142574

南校:周三、周五;      电话:393289918991

                       手机:13600049933

PS:本通知医药费报销不适用医保学生,学生就诊时使用医保卡进行医保结算即可。

校门诊部医保办

      2017 02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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