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费报销时间
1、南校区原则上定为每个月第二、四周的周三上午,具体日期安排为:
2017
年
3
月
8
日
、22日;4月12、26日;
5
月
10
日
、24日;
6
月
7
日
、21日;
7
月
5
日
。
报销时间:9:00—12:00。
2、北校区为每周的星期二全天(节假日除外)。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报销,以临时通知为准。
报销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6:00
二、医药费报销所需资料
门诊:学校病历(须有校门诊部医生同意外诊的签字)、就诊医院的病历、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发票(收据);
住院:学校病历、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结算总清单、发票(收据)。
三、注意事项
1、公费医疗人员需到校外定点医院就医,必须先到校门诊部转诊后方可报销;
2、医药费报销(包括门诊和住院)必需携带“医药费用明细清单”方可报销;
3、南校区医药费报销调整为每个月的第二、第四周的周三上午(9:00—12:00)。
四、医保咨询时间
北校:周一、周二、周四;电话:86253914(2574)
南校:周三、周五; 电话:39328991(8991)
手机:13600049933
PS:本通知医药费报销不适用医保学生,学生就诊时使用医保卡进行医保结算即可。
校门诊部医保办
2017
年
0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