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学生处、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47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7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19号)相关规定,2017年度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182元/人。
日前,2016级新生医保费已通过中行划扣,仍有部分学生因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扣费失败(详细名单见附件)。扣费失败的学生请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零点前
登录校园网数字广外的支付平台缴交,支付平台操作指引见附件。
另外,若中行未划扣,支付平台无支付项目的,请以“学号+姓名+无支付项目”的格式回复本邮件(需参保的博士生需到支付平台缴费)。
特此通知。
附件:支付平台操作指引
校门诊部医保办
二零一六年十月八日
(医保办联系电话:86253914393289911360004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