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费报销时间
1、南校区原则上定为每个月第二、四周的周三上午,具体日期安排为:
2016年3月9日、23日;4月6日、20日;5月11日、25日;6月8日、22日;7月6日。
报销时间:9:00—12:00。
2、北校区为每周的星期二全天。
报销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报销,以临时通知为准。
注:北校区2016年3月1日只报销门诊医疗费用,3月2日(即周三)上午增加一次住院医药费报销,时间为9:00—12:00.
二、医药费报销所需资料
门诊:学校病历(须有校门诊部医生同意外诊的签字)、就诊医院的病历、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发票(收据);
住院:学校病历、就诊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结算总清单、发票(收据)。
三、注意事项
1、公费医疗人员需到校外定点医院就医,必须先到校门诊部转诊后方可报销;
2、医药费报销(包括门诊和住院)必需携带“医药费用明细清单”方可报销;
校门诊部医保办
2016年02月28日